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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23日至24日我區(qū)考生可申請高考統(tǒng)考成績復核
2018-06-20 17:15    來源:廣西招生考試院    

為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,進一步推動考試招生工作公開化、透明化,自覺接受社會監(jiān)督,今年我區(qū)繼續(xù)允許考生申請成績復核。復核主要針對高考語文、數學(文、理)、外語、理科綜合及文科綜合科目的成績,復核內容為考生相關信息是否正確、是否考生本人答卷、是否有漏評、小題得分是否漏統(tǒng)(登)、各小題得分合成后是否與提供給考生的成績一致。

考生如需申請成績復核,可于6月23日至6月24日,登錄廣西招生考試院官網(http://m.spotilive.com)“考試招生—普通高考—通知公告”或“普通高考—普通高考統(tǒng)考”欄目,下載并填寫《2018年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(tǒng)一考試成績復核申請表》,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、普通高考準考證、申請表到本人高考報名所在各市、縣招生辦(招生考試院)的指定地點或高考報名站申請復核,逾期不再受理。

廣西招生考試院將于6月27日17:00前將成績復核結果統(tǒng)一反饋給各設區(qū)市招生考試院(招生辦),各市招生考試院(招生辦)將復核結果通知考生。若考生對復核結果仍有異議,則由本人于6月28日至29日攜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普通高考準考證,在工作時間(上午8:00—12:00,下午15:00—18:00)內到廣西招生考試院申請仲裁,逾期不再受理。

需要提醒考生的是,核分并非核卷,只復核是否有漏評、漏統(tǒng)分以及各道題得分相加是否正確等情況,評分細則以及執(zhí)行的寬嚴程度不屬復核內容。網上評卷是自動分發(fā)試卷、自動統(tǒng)計分數,對每道題是否評閱、是否統(tǒng)計分數有嚴格的技術控制并經過多重校驗,我區(qū)以往從未發(fā)現有漏評分、漏統(tǒng)分以及分數統(tǒng)計錯誤等情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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