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(jù)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(guī)處理辦法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3號)第二十五條規(guī)定,我院已委托各市招生考試院(招生辦)、各高校繼續(xù)教育學院將2018年4月廣西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違規(guī)考生的違規(guī)事實、處理依據(jù)及擬作出的處理決定告知書送達各考生。
截至目前,共有8名考生因通訊方式不詳?shù)仍蛏形春炇者`規(guī)處理告知書。現(xiàn)將我院認定的違規(guī)考生處理情況公告如下,考生如對所認定的違規(guī)事實或處理意見存在異議,可在公告之日起3日內向我院提出陳述、申辯意見及有關證據(jù)材料,逾期視為放棄權利。
公告期滿后,我院將依法作出正式處理決定。
廣西壯族自治區(qū)招生考試院地址:南寧市柳園路6號,郵編:530021,聯(lián)系電話:0771-5337461。
廣西壯族自治區(qū)招生考試院
2018年6月4日
8名違規(guī)考生名單及擬處理決定
序號 |
準考證號 |
姓名 |
身份證號 |
科目代碼 |
科目名稱 |
違規(guī)事實 |
處理依據(jù)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(guī)處理辦法》 |
擬處理決定 |
考試日期 |
考試地點 |
1 |
010117101635 |
胡明建 |
410222***0016 |
06087 |
工程項目管理 |
攜帶具有發(fā)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 |
第六條第四款 |
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|
4月15日 |
桂林市第十三中學 |
2 |
010115201109 |
蒙秋芳 |
452226***5188 |
00154 |
企業(yè)管理咨詢 |
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材料參加考試 |
第六條第一款 |
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|
4月15日 |
桂林市第十三中學 |
3 |
130112200051 |
鄧魏 |
450327***0140 |
00604 |
英美文學選讀 |
攜帶具有發(fā)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 |
第六條第四款 |
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|
4月15日 |
桂林市第十三中學 |
4 |
010115201205 |
覃明貴 |
452225***4821 |
00015 |
英語(二) |
攜帶具有發(fā)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 |
第六條第四款 |
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|
4月15日 |
桂林市第十三中學 |
5 |
010118102150 |
張景瀚 |
452528***3799 |
03706 |
思想道德修養(yǎng)與法律基礎 |
攜帶具有發(fā)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 |
第六條第四款 |
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|
4月14日 |
北海市第九中學 |
6 |
010118103179 |
蘇丕珍 |
450521***4106 |
12656 |
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概論 |
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材料參加考試 |
第六條第一款 |
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|
4月14日 |
北海市第九中學 |
7 |
010117215660 |
梁海娟 |
450923***354X |
03708 |
中國近現(xiàn)代史綱要 |
攜帶具有發(fā)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 |
第六條第四款 |
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|
4月14日 |
廣西師范大學 |
8 |
010114218029 |
伍承濤 |
431229***0032 |
02333 |
軟件工程 |
攜帶具有發(fā)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 |
第六條第四款 |
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|
4月15日 |
桂林電子科技大學 |